陕师校发〔2016〕96号
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会议费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大发体育app校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并已经2016年8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现将《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
2016年8月31日
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会议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举办(含主办单位:大发体育app_大发体育下载
国内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第三条 会议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
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会议举办者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议费管理办法,依规、据实报销会议费。
各会议举办单位和经费管理职能部门对举办会议承担审批和监督责任,应加强会议费管理政策宣传,督促办会人员合理、合规报销会议费。
财务处负责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各单位审批结果,实施会议费报销管理和大发体育app。
第二章 会议审批和注意事项
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会议应实行先审批、后实施,先预算、后报销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会议审批管理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会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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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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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预算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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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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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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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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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业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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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算下达经费、专项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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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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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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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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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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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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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自筹经费、科研发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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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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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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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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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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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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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代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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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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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管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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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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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国内业务会议凡使用职能部门经费的,还须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国内业务会议凡使用科研经费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3.学校预算下达经费(11XXXXXXXX)、专项类(13XXXXXXXX)、科研经费
(12XXXXXXXX)、学院自筹经费(15XXXXXXXX)、代管经费(17XXXXXXXX)、
科研发展金(16XXXXXXXX)。
第五条 举办会议前应预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及预算审批表》(见附件1)。审批表需列明会议名称、会议类别、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拟邀请的主要人员等。
第六条 会议举办者应当根据会议性质、主要内容确定会议人数和天数,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
第七条 使用财政专项经费、纵向科研经费和其他实行预算控制的经费召开会议,应在经费批准的会议费预算额度和标准内开支会议费。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改进会议召开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九条 会议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会议场馆举办;当校内不具备召开条件时,可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和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中央和地方会议定点资格的定点饭店召开;确因情况特殊,出具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在其他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宾馆召开。不得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管理
第十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仅指无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人员)等。
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第十一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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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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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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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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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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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业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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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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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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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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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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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管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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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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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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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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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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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定额里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仅指无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人员)等。
(二)各类会议应按照定额控制标准执行,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审批表中予以披露,由会议举办单位或经费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四)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根据物价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下列费用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一)会议代表旅费。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旅费,原则上回单位报销。对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对照学校相应标准在差旅费和外宾接待费中报销。
(二)参会专家人员费用。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可向邀请参会专家发放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其中校内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需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第十三条 各单位在会议开始前可办理会议费预支手续。预支会议费应提供:
(一)会议通知(包含会议议程);
(二)《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及预算审批表》;
(三)预支借款单。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各项资料和票据,填写会议费报销单,统一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
(一)《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及预算审批表》;
(二)加盖举办或承办单位公章的会议通知(含会议议程);
(三)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四)《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决算明细表》(见附件2);
(五)会议大发体育app单位提供的正规发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委托协议(合同)等资料。
第十五条 会议借款和报销应按会议预算执行。如实际支出超出预算,须在会议费决算中予以披露,经会议举办单位或经费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 对于使用多种资金渠道举办的会议,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会议费收取标准由会议举办单位自行确定。收取会议费应统一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收坐支、以收抵支。
对于全部使用财政拨款举办的会议,不得再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严禁转嫁摊派会议费。
第四章 监督问责
第十七条 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严禁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会议举办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违反会议费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对会议举办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会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会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报请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的;
(二)以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四)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及预算审批表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308/205705570.docx
2.陕西师范大学会议决算明细表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308/200372037.docx
校长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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